今年年前西峡县烟花小屋在县城多个地方放置,并在抖音宣传平台上进行宣传,小屋上面有中国供销社、烟花专卖店的字样,并表示是市供销合作社与县级合作的,相关部门是支持和同意的,要不然也不会在县城摆放这么多天,后来就与供销社签订烟花爆竹联营合作协议,并承诺确保办理合理合法的经营手续,同时收取3万元的联营本金,说是如果最后做不成,就会退款,但是就在年前县城里的烟花小屋全部都被清走了,说是不符合规定,不能进行摆放,最终,烟花小屋并没有按照相关协议进行,但收取我们的3万元联营本金却一直迟迟不退还,从年前说到年后,年后说是一个月就解决,结果并没有解决。当大家因为相信供销社而愿意去投资,本来就是对供销社充满了信任,但市供销社如今的做法实属让人寒心,希望市供销社能够抓紧解决一下烟花小屋的退款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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