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新野宇信凯旋城3期5号楼2单元的业主,年前因为物业放纵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保洁家属闹事,允许那些家属把死者棺材灵位花圈等放在我们单元入户门内,大家十分不满,要求物业给个说法,但物业除了一封致歉信外毫无作为,因此大家拒交2019年度物业费。而物业不顾大家的气愤情绪,依然不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,反而不为我们单元业主供电,我们想知道,物业有断电权吗????请有关部门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决断此事!